|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求真务实顺民意——广西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展示 | ||||
| ||||
| ||||
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夯实,司法所遍布壮乡大地的每一个乡镇、街道。 法制宣传有声有色,普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筑牢了八桂平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10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政法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经济发展·法律服务在行动”、“平安广西·法律保障在行动”、“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在行动”等三大行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更加注重抓好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务必抓好重点突破,务必抓好完善机制,务必抓好政策保障。 2010年,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确立了“三个更加注重,三个务必抓好”的总体工作思路。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2010年,全区共办理律师诉讼代理、辩护案件3.3382万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922件;全区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务11.3566万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累计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2万多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鉴定案件2.5476万件,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采信率达98%。 今年,通过组织开展“经济发展·法律服务在行动”,主动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举措迭出。 ——筹建服务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律师专家团,建立健全区各级政府律师顾问团(组)。为政府依法行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建立有100名优秀律师的人才库,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全区共有100余名律师担任了183个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 ——推荐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目前,全区有110名律师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立法机关提出《关于加强对农村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建议》等多项立法建议,提案近百份。近3年,累计为20多部法律法规及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建议及意见200多条。 ——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园区”、“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等活动,为我区千亿产业建设、园区建设和项目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等重点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全区有6个市(桂林、百色、梧州、柳州、北海、玉林)成立了不同形式的法律服务团(组),整合律师资源,为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经济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构建“两区一带”新格局、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推荐两名律师担任自治区博览事务局常年法律顾问,组建律师服务团,积极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提供法律服务。成功举办了五届中国-东盟法律事务论坛和第三届中国西部律师论坛,为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在法律服务上提供智力支持。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西江黄金水岸带建设提高法律服务。 5年来,全区律师共办理经济民事案件10.5841万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0325万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区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务近5.4万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鉴定案件近1.2万件,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采信率达98%。 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和谐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使命。 近年来,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1127个乡镇司法所中,已完成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1122个,占99.56%,全区94.6%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201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下达我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批共39个,正在抓开工建设的落实。 我区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7735万个,人民调解员14.0147万人,近几年年均调解矛盾纠纷约3025万件。今年以来,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完善和充实人民调解网络,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组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和“人民调解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专项攻坚克难活动”,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将人民调解引入容易激发人民内部矛盾的交通事故、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物业管理等领域。去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462328件,调解成功443805件,成功率96%,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将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把风险控制到最低。筑牢第一道防线,促进八桂社会和谐,一路行来,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奏出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最强音。 2010年,我区全面实施政法民生工程,作为政法民生工程之一的法律援助工程也接连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举措。其中共有5项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目前,我区现有法律援助机构1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756个,法律援助专职人员437人。广西新修订颁布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并在全区统一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方便、扩大了受援面。仅今年以来,全区“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共接待来访、来信、来电3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000多件,受援人数达9100多人。 让普法教育惠及每一位公民,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突出。 ——在全国首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全区共建立省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10个,14个市建立76个市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110个县(区、市)建立了1208个县处级领导学法用法联系点。 ——启动了“法制电影进万村(社区)”活动,开展了法制宣传“大篷车”八桂行。 ——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针对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我区共有10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在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全区有29个单位(市、县、区)和34名个人受到表彰。 无缝对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5月4日,一场“特殊关爱,牵手未来”助学活动启动仪式在南宁举行。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与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等部门领导一起会见了10名服刑人员代表及家属,并给每名服刑人员子女送上了关爱助学款500元和学习用品。 “特殊关爱,牵手未来”助学活动是我区专门针对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子女进行资助的,全区共有500名家庭困难服刑人员的子女得到帮助。 助学活动只是我区实行“墙内”“墙外”无缝对接的一种形式。 作为化解矛盾的特殊领域和特定阵地,我区监狱、劳教(戒毒)部门积极建立和完善监狱劳教(戒毒)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实现“墙内”的改造教育向社会延伸、“墙外”社会帮教向监管场所前移,年内罪犯改好率达98%以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五项机制”(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形势研判)和“四防一体化”(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2010年,全区19所监狱有18所实现“四无”(无逃跑、无重大所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事故)目标;全区8个劳教场所有7个实现“四无”目标。今年以来,全区监狱、劳教(劳教)单位实现了“四无”工作目标。 2010年底,我区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大力加强监狱劳教单位与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帮教安置“结对子”工程,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实体(基地)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五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 司法行政新的职能工作社区矫正全面启动,开局良好,创造了“钦州模式”。通过与公安机关、卫生部门和社区的协调,加强了戒毒人员社会管控衔接工作。通过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创新教育改造和帮教安置工作机制,帮教率达到100%,有效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