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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安监局积极开展社会创新管理系列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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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安监局本着“常规工作抓落实、重点工作抓推进、创新工作抓出彩”的总体目标,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安全监管工作高效运作。 一、坚持加大基层管理力度,完善安全责任网络体系 一是规范安监所建设,创建基层细胞工程。从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安监所人员综合素质;开展爱岗敬业教育,激发基层安监所潜能;开展绩效考核,规范基层安监所工作的三个方面,夯实安监工作基础,进一步激发基层安监活力,让基层安监所功能更强、作用更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二是组建安全生产协会,创新安全生产服务。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监察、教育、培训的部分单位组建了安全生产协会,协会成员由单位中的安全生产专业人员组成。通过安全生产协会这一平台,提供安全事故调查、全员安全教育等服务,防范和遏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加大源头管理力度,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好转 一是开展职业健康监管行动,保障劳动人民权益。根据国家、省、南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海门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从2011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加大职业健康监管力度,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控制职业病危害,实现“十个100%”目标,推动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二是实行三级三阶段预警机制,推行全程说理式阳光执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乡镇(园区)、有关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预警分析评价,对安全生产领域出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对乡镇(园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市安委办对相关负责人,市安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分别约谈。同时,行政执法实行安全隐患事前告知、行政处罚事前约谈、整改处罚之后回访的三阶段全程阳光监管。 三、坚持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构建更加开放、富有成效的监管体制 一是聘请“行风监察卫士”,拓宽社会监管渠道。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了“行风监察卫士”,对全市安监系统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政务公开、行业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及时反映安监系统干部职工执行廉政规定、秉公执法、依法办事情况;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安监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工作;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等,从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运行,促进安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实行定量化机关考核。从传统的定性考核转变为科学的定量考核模式,对机关内部员工日常工作实行“2000分”目标考核,其中共性工作600分、个性工作800分,多层测评600分。此举有效规范了安监干部的工作行为,调动了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了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从而使机关管理更加规范、科学,为完成各项监管任务夯实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