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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警惕利用“快速贷款”广告实施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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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某些商务类报纸分类广告版上,经常以非常醒目的位置刊登类似“快速贷款”的广告,声称为企业和个人办理快速贷款,而且“无需抵押,当天放款”。有的则公开表示高息借款,承诺的年息在20%以上。 据调查,这些广告中的借贷、款行为大体可分为四种情形: 一是以贷款为名,行诈骗之实。这类广告的广告主一般在了解贷款方贷款数额后,以要求先支付利息的方式,骗取贷款人支付的利息后,即行消失,根本不存在“贷款”义务。 二是不法商户利用信用卡违规套取现金,名为贷款实为信用卡透支。这些广告多声称与金融机构合作快速发放贷款,承诺款到后付费。这些贷款公司要求贷款人提供身份证,其方法就是利用客户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信用卡,然后用客户名下的信用卡在无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在P0S机上刷卡后套取银行现金交给贷款人,贷款公司再向贷款人收取数额不等的手续费。这种方法就是以往曾出现的信用卡违规套现。 三是地下钱庄。如在与某广告方联系时,调查人员在通过发问排除了其可能利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后,对方干脆直接称自己就是地下钱庄,其贷款就是为了洗钱。 四是公开集资。如一高息借款广告称:“因急需300万至500万周转资金,特向社会公开高息借贷,年息20%”,并留有联系电话。 上述活动,一方面扰乱金融秩序,另一方面给贷款人和投资者造成经济风险,损害不特定人群的切身利益。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为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在从事投资活动时,任何时候您都应该牢记,只有在合法成立、合规经营的金融机构办理的业务,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千万不要通过非法金融机构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