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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援力助外省农民工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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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位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老张,捧着一面锦旗送到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握着中心主任的手,感谢中心为他儿子小磊讨回了交通事故赔偿金。 2009年11月,家住河南在海门打工已一年多的小磊即将结婚,还在憧憬着婚后甜蜜生活的他却因一次交通意外造成一级伤残,成为了植物人,巨额的医疗费让这个家庭债台高筑,陷入困境。他的父亲老张想到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小磊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筹莫展的老张在好心人的指点下,辗转找到了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老张声泪俱下地诉说:儿子小磊因交通事故受重伤,走法律途径却找错了人,差点误了事。原来,他曾委托南通一家交通事故处理咨询机构代理此案,然而该咨询机构的工作人员收下了老张提供的原件材料之后,不但没有认真地办理案件,还一味催促老张继续交纳一笔高额的代理费。中心主任张宝平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打电话给那家交通事故咨询机构核实情况,得知情况属实后,张宝平严肃告诫了那家机构,无相应执业资格而代理案件相关部门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让其退还相关资料和多收的费用。 市司法局副局长、分管法律援助中心的徐建忠了解了小磊的案情之后,十分同情他的遭遇,为了帮助小磊渡过难关,倡议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为小磊捐款,中心人员积极响应并纷纷慷慨解囊。张宝平立即指派海门市新城法律服务所唐佩主任办理此案。今年1月初,老张拿到相关的资料后再次来到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当他从工作人员手里接过1000元捐款时,泪水夺眶而出。在办理援助手续时,唐佩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他那颗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在前期工作准备后,法援代理人唐佩代为向海门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今年5月份开庭时,双方就对残疾赔偿标准应按城镇人口还是按农村人口标准计算起了争议。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具体情况与需求,审判人员建议调解,唐佩根据小磊在海门生活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残疾赔偿金按高于农村标准略低于城镇标准的标准计算”的调解意见,得到了对方的同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给付小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27万元(扣除已给付的13.6万元),并规定在今年9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薛 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