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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行政复议工作得到国务院法制办检查组高度肯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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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专项检查组对海门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海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建华代表海门市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海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及2009年以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试点工作。 近年来,海门市行政复议工作在固本强基、稳定推进的同时,不断转变观念,拓展思路,行政复议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完善配套制度。海门市先后下发了《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质证的通知》,并通过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探索复议机关负责人审案制、实施行政复议案件跟踪制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和推行复议信息公开等制度,规范复议流程,提高复议质量。二是领导高度重视。海门市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设施设备、交流平台、信息技术等方面多措并举,切实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创新复议体制。由市政府统一集中公安、农林、劳动、交通、农机、工商、地税等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权,实现行政复议集中受理、统一议决、统一决定。四是改进审理模式。海门市大胆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模式,实现了承办机构由法制机构向复议委员会转变、审理人员由案件承办人员向复议机关负责人转变、审理方式由书面审查为主向听证审理为主转变。同时,在办理涉及征地、拆迁等复议案件过程中,积极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 检查组认为海门市正确把握行政复议功能定位,对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提升行政水平作了很好的诠释。同时,在领导审案、复议信息公开、听证、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制度等方面创新不断,亮点突显,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独特的海门特色,应在全国进行推广,值得在行政复议法修订中进行参考并加以吸收。(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