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四大机制助力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 ||||
| ||||
| ||||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催生了大量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凸显,法律风险频发,严重影响其生存和发展。海门市司法局开展“法企同行促发展”活动以来,着眼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尤其突出事前防范,构建四大机制,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为中小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出谋划策,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协助中小企业建立重大经济活动审查制度。企业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对外融资、兼并重组、技术开发、入股、转让、担保等重要的经济活动,需要律师首先保证这些经济活动程序合法;另外要做好相应的合规性审查,保证具体内容合法合规,把好法律审查关。 二是帮助中小企业完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围绕法律风险的事先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三大环节,由律师帮助企业构建起全过程的风险防控体系,主要包括:①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经营中最基础的法律文书,强化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基础性工作。②融资问题研究。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融资成本高、对民间借贷市场的高度依赖都使得中小企业财务风险丛生,需要律师对企业融资需求、融资方式、融资成本、融资决策等做出系统性分析,避免企业因债务危机走向破产。③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类保险,确保企业平稳运行。④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要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保密等方面的意识,做到合法维权不侵权。 三是参与制定中小企业法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囿于中小企业规模和财力有限的制约,中小企业通常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需要律师事前针对企业的日常业务流程和运作程序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法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供企业自评,对于出现的风险做好分类整理,有针对性的调整经营策略。 四是积极介入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大部分中小企业对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重事后补救轻事前防范和日常把关,一旦发生法律风险,往往木已成舟难以回旋。建立以律师为主导的法律顾问制度,使企业的各项重要活动随时置于律师制度化、专业化和常态化的监督之下,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化被动为主动。(通讯员 朱彦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