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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委书记姜龙批示探索集中行政许可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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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海门市委书记姜龙在海门市政府办公室呈报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上作出重要批示:“请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政务中心阅研,结合集中行政许可改革作探索。”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海门市政府在巩固提升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重点,清理减少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2015年4月,对全市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实施主体及实施项目进行了清理和调整,根据清理和调整的结果公布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同时还制定了《海门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调整后全市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共48个,行政许可事项由253项调整为239项(行政机关实施的181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的38项,本级行政机关实施初审的20项),其中暂不实施29项。 下阶段,海门市将根据工作部署安排,以“精简高效、审管分离、协同监管、稳步推进”为原则,制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保证完成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快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市法制办) |